一男子为博流量在抖音发“某地图导航到野地”虚假视频,引流后开直播牟利,法院认定其构成商业诋毁,需道歉并赔偿。

12月13日,澎湃新闻从北京石景山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诉李某商业诋毁纠纷案,并作出判决:被告公开致歉并赔偿9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是某某地图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在地图软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李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一条“某某地图导航到野地”的虚假视频,视频内容为李某在某某地图的导航指引下误入芦苇丛中,视频中的导航语音“请沿当前道路持续行驶大约3.5公里,手机GPS信号弱……”为后期添加,且视频标题等突出位置中使用“缺德”等侮辱性词汇,引起广泛传播,导致公众对原告产生大量负面评价。

涉案视频被投诉下架后,李某又反复发布后续视频内容,同时通过其抖音账号的“商品橱窗”进行直播带货以牟取商业利益。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虽无直接竞争关系,但被告李某将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标志性的导航语音剪辑到汽车驾驶视频中并发布至抖音平台,获得大量流量。在涉案视频被投诉删除后,李某又反复发布后续视频内容,并开始通过其抖音账号直播带货,其行为性质明显属于利用原告产品知名度为自己抖音账号引流的竞争行为,增加了自身的交易机会和商业利益,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